1153820056  
 

很多人對分手時,


該講些什麼才不會傷害到對方。


於是猶豫不決,或是人間消失。



說:「我不愛你了。」


還是「我愛上別人了。」哪一種快?


答案很簡單,後者殺傷力一定比較強。


說:「我覺得我們性格不和,當朋友好不好?」


還是「我無法改變自己去配合你,對不起。」


哪一種快?


殺傷力相當,只是不爽快。


說:「你很好,可是我沒辦法和你繼續下去,抱歉。」


還是「你很好,但我感覺我現在不適合戀愛,抱歉。」

 

哪一種比較容易快速分手?
 

喂,溫婉度就是另一種不爽快的殺傷力,
 

若遇到糾纏或拖拉的人,不見黃河心不死。


誰,願意以驅逐出場的方式來當作戀愛結局?

 

沒有人想當壞人。


倘若真心誠意愛過一場,

 

特別是,她不是不愛他,
 

她也沒有愛上別人,只是撐不下去了;


她不是不喜歡有人相依相偎,

 

卻痛恨生活瑣事常無風起浪;


即使過去談過無數次不順遂的戀愛、傷透了心,


再度發現這一次遇到的戀人和

 

自己仍然像am、fm頻率,無法溝通……
 

am和fm本來就是兩種頻率,何必要求融合?
 

遇到不適合的人何必要求自己委屈求全呢?



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酒店小姐 酒店經紀 酒店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台北酒店經紀S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